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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1-6 1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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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人因过度劳累致死
据报道,深圳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发生一件工人因过度劳累致死事件,连续通宵达旦上班13天的湖北籍打工妹王爱军在工厂宿舍再也没有醒来。死者家属表示,王爱军连续13天通宵上班没有休息,工厂严重违反了劳动法,其猝死为劳累导致。但工厂拒绝为打工妹之死负责。据死者工友介绍,王爱军从10月16号晚上开始上班,工作时间为晚上8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,周末没有休息,连续通宵上了13天班。10月29号下午4时左右,要好的工友去宿舍找王爱军玩耍,叫唤半天她都没有反应,仔细观察,工友发现她全身乌黑发紫,没有了气息,已经死亡多时。深圳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认为王爱军没有死在工作岗位之上,工厂不负责任。本着人道主义原则,工厂可以将其定性为非因工死亡,补偿家属3万7千元。
这就是现实中发生的一件事!一条鲜活的生命,就这样死于资本家的无情盘剥!
三十年前,我们在课本上知道,资本主义社会是吃人的社会,资本家为了获得最大利益,会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对工人进行盘剥,追求最大剩余价值就是整个资本运营的最终目的。而对于我们身处其外的中国人来说,对这些描述只不过都从书本上认识,没有什么感性认识。然而,现在,活生生的事实就摆在了每个人的面前,一个年轻的生命,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逝去了,毫无疑问,她死于企业对最大利润的追求,死于资本在社会上的运作,是资本的又一个牺牲品。
对于13亿人口的中国来说,死一个人不算什么,何况只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打工妹,死就死了,最多她的亲人朋友会对她的死去而悲哀,社会能被她的死去打动吗?社会会为这样一个弱者流泪吗?不会,没有人为她的死去而自责、而愧疚。更有甚者,是造成这一恶果的企业家,“认为王爱军没有死在工作岗位之上,工厂不负责任”,反而是“本着人道主义原则,工厂可以将其定性为非因工死亡,补偿家属3万7千元”。这就是资本的“人道”!这就是他们的“责任”!
还可能有人说,对于一个这样底层的小人物来说,三万七已经不少了,她一年的工资也未必有这么多,家属应该知足了。是啊,相对于更无良心的资本家来说,这次补助了当事人家属三万七,确实不少。但是,一条鲜活的生命就只值三万七吗?三万七是什么概念?是上海豪华住房0.3平米的价格,是西安豪华年夜饭一桌饭的十分之一,是北京豪华饭店里的半瓶XO!这就是现实社会!
我们向这位死去的打工妹表示哀悼,我们对社会的冷漠感到悲哀,也希望以后的打工妹如果要死全部都死在“岗位上”,以便得到“有人负责”的待遇。
附:有关报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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