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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7 11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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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房作幌 抢劫三次杀三人 罪犯终被执行死刑
以租住房屋为名,对出租屋经营者进行抢劫,遭遇反抗即将后者杀害。单衍秋以同样的手段抢劫三次,致两人死亡,为了灭口又杀害第三人。9月27日,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数名犯故意杀人、抢劫的罪犯执行死刑。
单衍秋高中文化程度,无业。2006年3月28日21时许,单衍秋窜到东莞市寮步镇新旧围村。他到被害人丰某(女,殁年34岁,湖北省钟祥市人)经营的出租屋处,以租住临时房为由伺机抢劫。当丰某带着单衍秋到出租屋505房查看时,被后者用手勒住颈部并被捂住嘴巴。单衍秋将丰某按倒在地上,当遭遇冯某用脚蹬、手抓的方式反抗时,单衍秋即从身上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匕首进行威胁,逼迫丰某交出身上的人民币945元。接着,单衍秋怕丰某跑出房间报案,又逼迫其将身上的衣服脱光并用水淋湿之后扔在房间内的床上,将丰某关进该房间内的厕所里。单衍秋随后准备逃离现场,但听到丰某在呼救,于是持匕首往后者胸部、腹部、手臂等部位捅了十九刀,将其杀死。
东莞中院的判决书称,单衍秋采用上述手段,共抢劫三次,致二人死亡,为灭口又杀死一人,涉案财物价值人民币1405.5元。9月27日,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东莞中院依法对单衍秋等数名罪犯执行死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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